113年長期照護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課程(Level Ⅱ)培訓計畫
『北部場次』【課程簡章】
一、辦理單位
(一) 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老人暨長期照護社會工作專業協會
(二) 合辦單位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
二、各區課程時間及地點
1.北部場次:113/4/9(二)、4/10(三)及4/16(二)、4/17(三) 早上8:30-下午6:30
課程地點:臺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(地址: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)
三、報名資格及人數
依據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如下:
1.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1(報名時請準備LV1完訓證書字號)。
社會工作人員之定義為:
2.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。
3.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以上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。
4.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社會行政職系考試及格,
並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。
5.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。
係因場地限制,本梯次開課預計為50-60人。
四、報名受理及繳費方式
- 請於報名截止日期3/22(五)下午16:00前,至協會網頁線上報名系統完成資料登錄,系統將自動寄發「報名成功通知」電子郵件。因培訓須具備LV1完訓及社會工作人員等專業背景,請學員務必於報名前準備好報名欄位所需資料,務必如實填寫。
- 報名完成後,會陸續寄報名成功暨通知繳費MAIL,信件中有繳費方式,煩請學員收信後於期限內完成繳費(如過期限未繳費名額將釋出),匯款請註明姓名,並來信告知。
- 本會收到報名費即完成參訓報名手續,將於課程開始4/8(一)下午4:00前MAIL寄發「課前通知」。(如未收到,先確認是否在垃圾郵件裡,如果還是沒有,請務必來電至協會詢問02-2567-7985)
五、研習證明
- 參訓學員需全程參與訓練課程(共計32小時),並依規定簽到/簽退,且合格通過測驗者(70分),始有資格取得結業證書。
- 本課程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及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(申請中)。
- 結業證書僅提供一次,學員可以選擇要『電子檔』或『紙本』。如遺失、修正等個人因素需補寄結業證書,需收取補發作業費用100元(如補發電子證書,無需費用),務必請妥善保管。
六、注意事項
- 確切課程表及課前須知,將於4/8(一) 下午4:00前寄發電子郵件通知,請學員屆時務必留意。若未收到課前通知請學員務必於3/21(二)15:00前主動致電本會,以確保繳費後受訓權益。
- 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是否能夠全程參加,遲到、早退或離開教室超過 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/4 (請勿以其他個人事件為由,要求提前離開)或冒名頂替者,該堂課程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。
- 本次訓練課程「前測」僅於第一天課程開始前進行,課後總評值於第四天可程結束後30分鐘內進行,如課後總評值未達70分,視同不合格,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。
-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,課程進行期間禁止側錄。
- 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、課程順序之權利,如有變動將發至報名填寫之mail通知及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- 如需辦理退費(需扣除10%行政作業費),於3/20(一) 下午4:00後不予退費。